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

杭州高考政策,杭州高考政策外省人员

tamoadmin 2024-05-24 人已围观

简介1.杭州成人高考报考条件是什么?2.杭州满族中考高考加分吗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4.户口是杭州的,但民族是羌族,在杭州高考能加分吗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

1.杭州成人高考报考条件是什么?

2.杭州满族中考高考加分吗

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4.户口是杭州的,但民族是羌族,在杭州高考能加分吗

杭州高考政策,杭州高考政策外省人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0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院招生实施“阳光工程”,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院校教育部委代码:13279,浙江省代码:0095,其余各省的代码见各省有关招生文件。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学院名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第八条 办学及就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杭电路1号,邮编:311305。

第九条 历史沿革与管理体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是1999年首批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举办、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确认,2019年通过独立学院规范设置省级验收的全日制本科高校(独立学院)。

第十条 学科与专业特色: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济管理学科优势明显的独立学院。学院设有27个本科专业,2020年招生专业有22个,分别隶属于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学科相互渗透,专业协调发展。学院具有完备的教学设施和优良的师资队伍,教学质量高,学风优良。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58619121。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四条 2020年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五条 学院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七条 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八条 学院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学院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提档、录取。

第二十条 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二十一条 学院严格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省外考生,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分数按照“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当等效投档成绩相同时,综合考虑相关科目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来决定优先顺序;当考生报考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其中,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2C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要求均须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往届生要求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考生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优先录取的等级顺序为A+A+→A+A→A+B+→AA→A+B→AB+→A+C→AB→B+B+→AC→B+B→B+C→BB→BC→CC),如仍相同,再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依次录取,文科按语文(含附加分)、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数学(含附加分)、语文、外语排序。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一)学院与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国家示范性微电子学院)签订本科生校际培养“1+2+1”项目合作办学协议,选拔我院优秀本科生赴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市)学习两年,学生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后获得相应的学习证明,选拔规则另行发布。

(二)对于2020年浙江省进档的考生(除产品设计、会计学ACCA班、金融学CFA班及成电联合培养班)入校一个学期内,无不及格课程及违纪情况,实行转专业承诺,确保考生进入理想专业,具体如下:

1.超过二段线65分(含)的考生,入校一个学期内,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可在全院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确保考生转入其申请的第一志愿专业;

2.超过二段线60分(含)的考生,入校一个学期内,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可在全院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确保考生转入其申请的前三志愿专业。

第二十三条 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学院均采用招生省(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统一划定分数线。综合总分 =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50% + 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

第二十四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学院向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与资助

第二十六条 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报到截止日前书面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从新生报到截止日起算)。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院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预收。收费标准如下: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27750元/生·学年;

2.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专业,24750元/生·学年;

3.通信工程、产品设计专业,20000元/生·学年;

4.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专业,180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八条 经浙江省物价局核准,学生住宿费5人间以2500元/(人·学年)标准收取,4人间以3000元/(人·学年)标准收取。

第二十九条 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学院****:

招生网址:招生咨询电话:0571-58619116

招生咨询QQ:1828772812、1214447443、2133726237、603783354(群)

电子邮件: infozsb@hdu.edu.cn

通讯地址: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杭电路1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1305。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杭州成人高考报考条件是什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要求执行,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院校教育部委代码:13286,浙江省代码:0120。

第五条 学院位于杭州市钱塘新区下沙高教园(学林街16号),毗邻钱塘江,校园占地900余亩,是杭州师范大学举办的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一所综合性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六条学生完成相关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授予国家统一电子注册的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八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571-28867031。

第四章 报名条件和招生计划

第十条 报名条件

1.具有2020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业培养)只招收普通类考生;

3.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我院专业2020年选考科目要求;

4.中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要求均为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考生达到P等(含)以上);

5.中学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且学考总分≥40分(A计10分,B计7分,C计5分,D不计分);

6.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有志于从事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业培养)相关工作;

7.2000年1月1日后出生。

8.体检要求

①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气质好;无明显的“O”型或“X”型腿,无明显内、外八字步,无骨关节疾病或畸形;

②无斜视、无色盲、色弱;

③夏季着装时体表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烟疤、无自残性疤痕;

④男生净身高175cm~185cm;女生净身高162cm~175cm;

第十一条 2020年我院“三位一体”招生总计划为80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如下:

第五章 报名方式

第十二条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点击“三位一体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书面材料在线提交:以下材料要求扫描或拍照后上传报名系统,上传文件要清晰可见。

1.《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打印。打印出的纸质申请表须考生本人签名。

2.有效身份证原件正面。

3.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

以上所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上述顺序上传到报名系统指定位置,无需邮寄书面材料。如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未按要求上传或图像模糊不清的视为放弃。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8:00至5月29日17:00。请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报名并在线提交所有材料。

第十四条 学院根据报名条件进行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照学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获得我院“三位一体”综合素质测试资格的名单,初审通过人数不超过计划数6倍。初审时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以“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下载的数据为准。初审阶段调取数据下载时间截止2020年5月29日。录取阶段以系统中提供的学生最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

第十五条 初审结果于2020年6月4日前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通过初审的考生于2020年6月5日08:00-6月14日17:00到我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并在线打印准考证。

第六章 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六条 学院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2020年7月12日。

我院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业培养)综合素质测试为面试和体检。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体检结果要求合格。

具体测试内容如下:

1.面试

(1)仪态仪表、形体风度;

(2)动作反应;

(3)语言表达能力:朗读指定中、英文材料;

(4)专业素养(现场提问);

(5)特长展示(2分钟以内)。

2.体检

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参加由我院统一组织的专业体检。体检项目:外科(含腿型、裸露部位疤痕等)。身高、色觉不做现场检测,直接采用考生高考招生体检相应数据进行审核。体检结论由主检医师依据空中乘务体检标准综合审定。

第十七条 综合素质测试结束后,按照体检合格,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最后一名同分均入围原则),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考生可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查询综合素质测试结果。

第七章 志愿填报与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录取时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学生入学后,公共外语均按英语教学。

第二十条 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一条 录取办法:

1.获得我院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入围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20年高考。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填报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业培养)“三位一体”志愿。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院志愿,否则无效。未被我院“三位一体”录取者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满分100分)×1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7分,C等计5分,D等不计分(往届生涉及同时具有新高考改革前“通用技术”、“信息技术”科目学考成绩和新高考改革后的“技术”科目学考成绩的情况,取其中的最高等级作为“技术”科目的学考等级成绩计入)。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择优录取,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若全部相同则英语高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 对于进档的考生,学院按分数优先的原则按专业择优录取,按专业招生计划数1:1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分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第二十二条 “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转专业政策按照《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进行。

第二十三条 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我院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在线缴纳考试费,标准为140元/人,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免收考试费。参加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业培养)体检的考生免收体检费。

考生按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截止后仍未缴费的考生报考无效,学校不接受现场缴费;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考试费概不退还。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学费标准,按培养成本收费,参考标准为:旅游管理专业(为民航业培养)每生每年23250元。具体收费标准以学院当年向省物价局报备文件为准。请考生充分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院网址:,学院招生信息网:。

第二十八条 学院不设民族餐。

第二十九条 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杭州师范大学钱江学院招生办。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下沙高教园学林街16号,邮编:310018;招生热线:0571-28865806。

第三十条 将视国家疫情防控情况,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实行,由我院招生办负责解释。原公布的有关“三位一体”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杭州满族中考高考加分吗

1、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格高尚。此外,需要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还有就是要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这样才能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2、在报名时要确定自己具有高中文化程度,要注意的是,这里并不是说大家需要有高中毕业证书,只要达到高中文化水准就可以报考杭州成人高考。主要可以表现为: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中起点升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文化程度。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3、身份证明,身份证及相应复印件,如果身份证遗失,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同时标明身份证号码,并应迅速补办身份证,以不耽误考试。

4、学历证明,本人学历的毕业证书原件及相应复印件,按照教育部规定,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需要持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文凭。

杭州成考报考需要什么学历

1.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肄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2.考高起专、高起本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文化程度。

杭州成人高考高起专、高起本并没有学历要求,但是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则需要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现场确认时出具毕业证原件。如果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出现学历造假的现场,即使现场确认没被查处来,新生入学后的新生复查环节照样可以取消考生的录取信息。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官网,免费领取复习资料: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加分。根据《杭州市教育局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杭州市区中考加分项目的通知》中规定少数民族考生。考生须具有杭州市民族乡、民族村户籍,并在该民族乡、民族村配套的公办学校完整接受义务教育,此加分项目保留至2026年,按照国家统一的规定,满族高考是加分的,所以在现在2023年,杭州杭州满族中考高考加分。

户口是杭州的,但民族是羌族,在杭州高考能加分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条 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广大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第五条 学校代码:10336。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第八条 就学地点: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本科新生在下沙校区就读。

第九条 学校简介: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是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防科工局共建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始建于1956年,是我国较早成立的一所以信息科技(IT)学科为主导的高等院校,先后隶属于机械工业部、电子工业部和信息产业部等中央部委。学校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管学科优势明显,是一所工、理、经、管、文、法、艺等多学科相互渗透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入选全国百强高校、全国新生质量百强高校、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竞争力百强高校。学校是浙江省乃至我国信息技术领域人才平台培养的重要基地,建校65年来,为我国的IT行业培养输送了16万余名优秀毕业生。学校的一大批校友成为我国著名IT企业的****,被誉为“IT企业家的摇篮”、“卓越会计师的沃土”。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根据本科招生办公室报备的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制定监督方案开展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港澳台侨的招生计划以港澳台联招办审核为准。学校在总计划内预留20名计划,用于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超出计划数、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

第十四条 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一般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的105%以内;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一般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第十八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九条 关于招生专业(类)的名称:学校2020年部分专业按照大类招生,大类招生中所含专业及专业的培养方向,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

第二十条 关于招生专业(类)及其对应的选考科目要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我校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其中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和服从调剂专业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二十一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顺序,执行以下规定:

(一)新高考省份生源:

浙江、上海、北京、天津、山东、海南等新高考改革省(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调档比例根据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为1:1。进档的考生,按考生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组内志愿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考生高考总分相同时,则按考生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江苏省生源:

考生选测科目要求等级达到B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须均合格(即5合格)。对进档的考生,实行“专业级差法”,相邻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

(三)其他省外生源:

1.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优先于无专业志愿的考生安排专业录取。均有专业志愿时,等效投档成绩高的考生优先。

2.专业投档规则: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对进档的考生,实行“专业级差法”,相邻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按等效投档成绩的高低录取,当等效投档成绩相同时,综合素质好、相关科目高考成绩高等因素决定优先顺序。

3.实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档的进档考生,只要专业服从且政审、体检符合条件,均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的考生(不含6个新高考省份),按分数高低排序和专业填报率高低排序的原则,将其调剂到未满专业,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三条 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我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

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统一划定分数线。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50%+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

如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单独设定其艺术(美术)类考生的投档分计算方式,从其投档规定。

第二十四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在浙江省的“专升本”招生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选拔高职高专毕业生进入本校本科学习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学校在港澳台侨的招生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港澳台侨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台湾地区的免试生招生按照《杭州电子科技大学2020年招收台湾地区高中毕业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

(一)卓越学院的录取与选拔

1.直招生(浙江省生源)

按专业投档后录取在电子信息类(理工类实验班)的考生,入校后可自主选择进入智能硬件与系统(电子信息类)、智能计算与数据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人工智能与智慧健康(智能科学与技术)、智能财务(软件工程)、智能制造(机械类)和计算机科学英才班;

按专业投档后录取在会计学(经管类实验班)的考生,入校后可自主选择进入智能财务(会计学)和数字化工程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2.选拔生(全国生源)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除艺术类等学校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高考成绩符合我校卓越学院选拔条件者,经自愿申请和选拔测试,根据个人志愿和选拔综合分排序综合评定,按照平行志愿原则确定入围面试名单,经面试后予以录取。可录取在智能计算与数据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智能硬件与系统(电子信息类)、人工智能与智慧健康(智能科学与技术)、智能财务(会计学)、智能财务(软件工程)、智能制造(机械类)等7个创新实验班和计算机科学英才班。

3.每个创新实验班招生人数不超过40人,计算机科学英才班招生人数不超过20人。选拔规则另行发布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和卓越学院网站。学生入校一年半后,由所在专业学院为主进行管理。

(二)转专业承诺制

在浙江省生源填报我校的进档考生中:

1.超过一段线45分(含)的进档考生,入校一个学期内,须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考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类),确保考生入校后第二个学期转入申请转专业志愿中的第一志愿(除卓越学院和艺术类专业),考生入校后须无不及格课程及违纪情况;

2.超过一段线40分(含)的进档考生,入校一个学期内,须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同意,考生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类),确保考生入校后第二个学期转入申请的3个专业志愿的其中之一(3个志愿须填满,除卓越学院和艺术类专业),考生入校后须无不及格课程及违纪情况。

(三)优秀新生奖学金

1.浙江省(不含艺术类):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本省前5000名,奖励20000元/人;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本省前7000名,奖励10000元/人;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本省前10000名,奖励5000元/人。

2.上海市、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海南省等实施新高考改革的文理不分科省(市)(不含艺术类):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本省(市)前500名并且列该类考生人数前4%,奖励20000元/人;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本省(市)前1000名并且列该类考生人数前4.5%,奖励10000元/人;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本省(市)前2000名并且列该类考生人数前5%,奖励5000元/人。

3.其他浙江省外生源(须第一志愿或平行A志愿报考我校,不含艺术类):录取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理科前500名并且列理科考生人数前4%、文科前300名并且列文科考生人数前1%的新生,奖励20000元/人;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理科前1000名并且列理科考生人数前4.5%、文科前500名并且列文科考生人数前1.5%的新生,奖励10000元/人;考生高考总分位居所在省(市、自治区)理科前2000名并且列理科考生人数前5%、文科前900名并且列文科考生人数前2%的新生,奖励5000元/人。

第三十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本科生招生网站查询。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资助

第三十一条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普通类专业实行学分制收费,每学年初按学生所在专业(类)收取专业注册费和学分学费。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具体信息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网站公布。

第三十三条 学校建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国家、社会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资助政策,开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学校特别设立由校友和社会企业捐赠的“新生发展基金”、“安克梦想教育发展基金”等助学金,用于资助2020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优秀新生。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学校****:

招生网址:咨询电话:0571-86915007

监督电话:0571-86915055

招生办微信订阅号:hdusos

电子邮件:zhaosheng@hdu.edu.cn

通讯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18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省级招生部门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

不能享受加分或者降低录取分数线档的政策规定。

因为户口在杭州,就是杭州人,虽然民族成分是少数民族,但是杭州不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不符合相关规定。

有三类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三类考生分别是:

1、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烈士子女。

加分条件根据规高考定:

1、应届高中毕业考生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2、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3、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6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

4、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通过省级招生委员会会同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测试并被认定的考生。

上述类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文章标签: # 考生 # 招生 # 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