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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moadmin 2024-07-06 人已围观

简介1.忻州师范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2.2022年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3.求忻州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4.忻州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忻州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目前仅有业余和函授两种形式。业余的授课方式一般在院校驻地招收学生,安排夜晚或双休日上课;函授教学主要以有计划、有组织、有指导的自学为主,并组织系统的集中面授。上课地点在函授站或教学基地,校本部不单独开班。忻州师范学院招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有三种类

1.忻州师范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2022年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3.求忻州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

4.忻州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忻州高考办公室电话号码,忻州高考办公室

忻州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目前仅有业余和函授两种形式。业余的授课方式一般在院校驻地招收学生,安排夜晚或双休日上课;函授教学主要以有计划、有组织、有指导的自学为主,并组织系统的集中面授。上课地点在函授站或教学基地,校本部不单独开班。

忻州师范学院招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有三种类型:高中起点升本科、高中起点升专科、专科起点升本科。

高中起点升本科学制为5年、高中起点升专科学制为2.5年、专科起点升本科学制为2.5年。

1.忻州师范学院报名办法:按各省规定的报名程序和时间进行。一般各省报考手续分两次。第一次,考生根据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的报名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填报志愿和相关信息,并自愿选择现场摄像的报名点;第二次,考生到自己选择的报名点按照自己的网报号交报名费及报名材料、摄像,核对信息。两次缺一不可。

现场报名手续:考生本人持下列证件及资料报名: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属规定的照顾对象所需的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以后补交证明一律无效。

2.忻州师范学院报名时间: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3.忻州师范学院报名地点:考生到所在地的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就近报考。一般在8月中下旬可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报名网址进行报名,9月初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4.按各省招生部门规定缴纳报名费并填报志愿。

5.实行报名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需按规定时间进行志愿确认。

(具体报名方法、时间、地点详细安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以上仅供参考)

忻州师范学院成考助学班报名简章:忻州师范学院成考社会报名入口: style="font-size: 18px;font-weight: bold;border-left: 4px solid #a10d00;margin: 10px 0px 15px 0px;padding: 10px 0 10px 20px;background: #f1dada;">忻州师范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022年忻州 师范 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忻州师范学院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 校招 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和 山西 省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忻州师范学院

二、院校代码:10124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学校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顿奇东街1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忻州师范学院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忻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日制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六条?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各省份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 毕业生 就业 情况等因素,结合学校历年计划编制情况,制定分省份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 平行志愿 投档同分段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七条?录取规则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及投档模式确定调档比例。

2.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 志愿 ”的原则进行录取并确定专业。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文史类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单科成绩录取, 理工 类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单科成绩录取;各科目分数均相同时,根据其专业志愿同时录取。

3.报考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进档后分生源所在地(市)按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专业进行录取;录取时生源所在地(市)以 高考 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公费师范专业录取学生入学前必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 书 》,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

4. 内蒙古 自治区按照“分数清”原则进行录取。

5.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规定,对加分投档的考生进行录取。

6. 艺术 类、 体育 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 分数线 。专业成绩使用各省统考或测试成绩,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7.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按照生源所在省份规定进行录取。

8.英语、翻译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语种。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教学。

9.专升本和对口升学的招生录取,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 考试 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的规定和录取规则。

10.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无口吃、无各种残疾。体育教育专业要求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第四章 学历、学位 证书

第八条?学校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 毕业 要求的本科生,颁发忻州师范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忻州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本科生,颁发忻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学费 标准

第九条?学费标准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

第六章 其它

第十条? 新生 入学后,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凡发现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新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等资助措施。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十二条?忻州师范学院录取通知书的签发人为忻州师范学院院长张虎芳。

第十三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时公布,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网查询。

第十四条?****

招生网址:

招生办电话:0350-3339920

招生办传真:0350-3339920

通信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顿奇东街1号

邮政编码:034000

第十五条?若国家、各省份高考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调整,学校将作相应调整。

第十六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忻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忻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忻州师范学院

二、院校代码:10124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办学形式:全日制

七、学校地址:

主校区: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10号

东校区:山西省忻州市学府街62号

南校区: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山南路忻师南巷10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忻州师范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四条 忻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忻州师范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忻州师范学院的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五条 忻州师范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六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事业计划,综合考虑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地域、生源质量、毕业生就业情况等因素,在参考往年分省招生计划的基础上,按照“优化专业分配结构,相对稳定”的方法、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制定学校分省来源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并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将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的招生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解决平行志愿投档同分段考生。

第七条 学校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根据教育部规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八条 录取规则

1. 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认的政策加分)调档。

2. 我校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审查合格,符合忻州师范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忻州师范学院依据考生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并安排专业(考生排序办法按照生源地相关规定执行),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考生投档分相同时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确定专业: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综、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综、外语;各科目分数均相同时,根据其专业志愿同时录取。

3. 报考公费师范生的考生进档后分生源地市按各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专业进行录取;录取时生源所在地市以高考电子档案中户口所在地为准。

4. 在内蒙古自治区,文史、理工类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5. 对于江苏省考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即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排序较高者,如选测科目等级再相同,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6. 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 艺术、体育类专业:高考文化成绩必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划定的艺术、体育类专业本科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体育类专业成绩使用各省统考和测试成绩,学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专业成绩并列,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8.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选考科目规定和录取原则按照当地、当年招生录取相关规定执行。

9. 英语、翻译专业要求考生的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在外语学习上需自行克服困难或改学英语。

10. 对口升学和专升本的招生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录取规则。

11. 身体健康要求:忻州师范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凡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口吃、无各种残疾。学校体育类专业,原则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第四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九条 学生毕业时,符合忻州师范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 颁发忻州师范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忻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忻州师范学院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住宿费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批准收费标准执行。

第六章 其 它

第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凡在高考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二条 学生在校期间,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设有困难学生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十三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张虎芳 职务:院长

第十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20年度忻州师范学院所属校区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我校有关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均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校咨询人员的意见、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

第十七条 国家招生政策调整时,以新的国家招生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由忻州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

招生网址:招生办电话:0350-3611123

招生办传真:0350-3611333

通信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和平西街10号

邮政编码:034000

求忻州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

2022年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忻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为了规范招生行为,保证忻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强化为考生服务意识,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 ?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忻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821

学院地址:忻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学院街1号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根据教育部和 山西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招生章程的通知精神。我院2022年编制计划原则为:

1、充分考虑热门专业与非热门专业的比例, 就业 好的专业与就业差的专业比例,充分考虑学院长远发展等诸多因素。

2、从实际出发,结合考生专业报考 志愿 ,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录取原则及规则

1、执行教育部、山西省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省招考中心统一划定的 录取分数线 上按 平行志愿 录取。

2、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招生 考试 领导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3、普通 高考

(1)高考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区)招生政策,在各省(区)划定的高职录取线上择优录取,考生专业分配根据专业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 艺术 类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最低控制线情况下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3)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及生源省级招办的文件精神有关规定执行。

(4)男女比例不限。

(5)外语语种仅限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4、对口升学达到省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5、三二分段计划与中职学校充分沟通,并履行签约、考核、体检、等有关程序。严格按山西省教育厅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办理录取手续。

6、录取通知 书 签发人:梁志文(院长)

四、 专业设置

忻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专业:现代农业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设备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计算机 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动漫制作技术、临床医学、护理、助产、药学、针灸推拿、中医养生保健、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大数据与会计、会计信息管理、广告艺术设计、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学前教育、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学制三年。

五、 体检要求

1、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精神。

2、学生入学后,学校统一进行体检。

六、 颁发 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 学习 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 毕业 要求的,学校应当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七、?录取结果查询

新生 录取结果将由当地招生办按确定的方式公布,也可在网上查询。

八、?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00年高等学校学生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2000]30号)和《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公寓收费的通知》(晋价费字[2002]250号)两个文件规定批准的收费标准。

九、资助政策及评审程序

国家资助:国家奖学金8000元, 励志 奖学金5000元,助学金2000—4000元,每年评选一次。

学院资助:对家庭困难学生学院分三类:1000元、800元、500元资助。

奖助学金具体评审程序分三级进行:

1、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推荐。

2、系学生资助工作组评审。

3、学院学生资助办公室审核。

十、咨询和****

详细地址:山西省忻州市经济开发区学院街1号

联系电话:0350—3159059 ?0350-3159086 ?

邮编:034000

网址: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由忻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4月11日

忻州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你好,个人档案一般是托管在你所在县市的人才中心。一般费用是200-400元/年。

忻州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电话:0350-028825 人事科办公室电话: 0350-2021271。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 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关党委)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件运转、管理和重要文电的起草工作;负责局务会、局机关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新闻宣传以及文秘、档案、保密、信访、后勤行政管理、政务应急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研究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起草地方性教育政策、规定及实施办法;对局内和其他部门起草的有关教育的政策性文件负责提出审核意见;承办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有关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贯彻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应用情况;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普通话测试工作;承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编制4名,科级职数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二)人事科(职称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指导市直学校的人事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加强对中小学教师工作的统筹、规划、管理,依法落实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考核奖惩、调整流动等职责;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编制3名,科级职数1名。

(三)计划财务科

拟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负责中等专业学校和中小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的调整;编制中等专业学校和市属中小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工作。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政策;编制中等专业学校和直属单位经费的预算和决算;负责全局及直属单位经费的核拨、开支、管理;管理中等专业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基建投资;拟定中等专业学校、直属单位及上级补充普教的基建投资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中等专业学校重点工程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基本建设和校舍维修改造工作;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统计并监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外资利用工作;负责中等专业学校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物价检查、内部审计等方面的协调工作;会同物价、财政部门拟定有关学校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管理忻州市人民教育基金。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四)基础教育科

承担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方面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拟定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推进课程改革;指导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基础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的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民办教育的设置、审批、管理等有关工作。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有关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批、管理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的各类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指导社会力量举办基础教育的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教育教学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学校的勤工俭学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定相关政策规定;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师资培养、培训工作;协调、组织教育系统大型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军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疾病防控、食品卫生工作。

编制3名,科级职数1名。

(五)思想政治教育科

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思想政治课的教育教学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和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工作;规划、指导中小学校外教育工作;牵头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六)职业教育科

承担全市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政策规定;贯彻落实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指导文件,指导职业学校教学改革、教材建设、教师培养培训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等以下职业学校的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七)成人教育科

承担全市成人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的宏观指导工作;指导农村成人教育和城市、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工教育、岗位培训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全市社区教育工作;指导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贯彻落实民办教育有关政策;按照规定权限审批管理全市社会力量举办的非学历教育机构的设置、更名、撤销和调整工作;负责全市各类成人学校的招生工作。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八)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贯彻落实督导评估方案和标准;督导下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组织对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检查;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

编制2名,科级职数1名。

纪检组(监察室)编制2名,设纪检组长1名、监察室主任1名。

文章标签: # 招生 # 工作 # 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