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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高考招生办,兰州市高考报名

tamoadmin 2024-07-01 人已围观

简介1.兰州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2.2022年兰州财经大学招生简章3.兰州交通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4.兰州理工大学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附EMS快递查询方法5.2022年兰州理工大学招生简章6.2019年兰州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和报名条件7.2022年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8.兰州高考准考证发放时间及打印查询网址平台入口 2022年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

1.兰州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2022年兰州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3.兰州交通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4.兰州理工大学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附EMS快递查询方法

5.2022年兰州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6.2019年兰州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和报名条件

7.2022年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8.兰州高考准考证发放时间及打印查询网址平台入口

兰州高考招生办,兰州市高考报名

2022年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 学习 贯彻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中央人才 工作 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弘扬伟大建党精神,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 考试 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 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进一步推动改革创新,规范管理,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科及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名称: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

第六条英文名称:Lanzhou Resources&Environment Voc-Tech University?

第七条国标代码:16208

第八条办学层次:职业本科

第九条办学类型:公办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大学

第十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条学? 制:本科四年制,高职(专科)三年制

第十二条办学地址: 甘肃 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镇窦家山36号,邮编:730021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对招生工作进行建议、指导和监督。

第十四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议事决策机构,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对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方面的重要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研究部署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有关工作。

第十五条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下,负责日常工作的执行和落实。

第四章 ?招生类型

第十六条学校本科招生类型为:普通 高考 招生、中职升学考试招生、高职(专科)升本科等。

第十七条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类型分两大类:即普通高考招生、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其中普通高考招生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专项、定向培养士官、 艺术 (美术)类、普通文理类、各专项招生等类别;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包括综合评价招生、中职升学考试招生和中高职一体化五年一贯制转段考试招生、单考单招。

第五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八条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上级行政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九条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办学条件、 专业设置 和 毕业生 就业 质量等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行业及产业发展等因素,参考往年来源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学校同意并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一条普通高考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高职(专科)升本科按照《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2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第二十三条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四条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对生源比较充足的热门专业,根据生源情况,在适当调整增加招生计划的同时,并提出最低 录取分数线 。

第二十五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投档方式、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的不同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除定向培养士官招生外,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招生比例。

第二十六条学校部分专业按专业类招生,专业类招生中所含专业及专业的培养方向,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招生服务网公布。综合考虑学生意愿、社会需求、专业办学条件以及学生阶段性学业成绩,实施专业类内的专业分流。

第二十七条学校同意各省级教育考试院所公布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及投档原则,按照相应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投档规则录取。经首轮投档后仍未满足招生计划,则按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档录取,直到满足专业招生计划为止。若生源仍不足,学校可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直辖市、自治区)进行录取。

第二十八条专业安排原则:录取过程中学校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即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仍不满足则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安排专业,依次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调剂者,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九条普通高考本科、高职(专科)录取规则见第二十八条,同等条件下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相关科目成绩比较顺序: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文综; 理工 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理综。

在 内蒙古 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 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

对高考改革试点省份,学校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位次排序靠前的考生。

第三十条高职(专科)升本科:分为免试生招生录取和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免试生录取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志愿、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招生计划,按“一专业一线”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录取规则见第二十八条。分两个批次,第一个批次建档立卡贫困户考生志愿批次;第二个批次普通考生志愿批次。每批次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考生“文化素质+专业基础”成绩组成总成绩,按照15个大类分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总成绩相同时,按考生专业基础、 计算机 及英语科目成绩顺序排序进行录取。

第三十一条普通高考艺术类(美术)类招生:使用我省艺术类统考成绩,按艺术类(美术)专业划定文化和专业 分数线 进行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由高考成绩和专业成绩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后生成排序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定位次,然后按位次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平行志愿的自然顺序从前到后进行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总分、语文成绩高低排序。

第三十二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见第二十八条。录取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成排序成绩,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A、B、C、D分别赋分为4分、3分、2分、1分,再将考试中涉及的除信息技术外9门课程的等级赋分之和生成逻辑投档排序成绩,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学校最低投档线同分同位次考生由学校调整计划完成录取。

第三十三条中职升学考试招生:分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按照甘肃省中等职业学校八个专业类别分别录取,录取规则见第二十八条。中职升学考试招生录取排序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按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语文单科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第三十四条中高职一体化五年一贯制转段考试招生:在职业技能 面试 “合格”考生中按“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专项加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志愿优先”即“一专业一线”原则择优录取,现代学徒制按“一‘专业+企业’一线”原则择优录取。学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为100分(含)。当成绩相同时,按文化素质考试单科成绩即政治、语文、数学、计算机应用基础、心理健康成绩高低排序进行录取。

第三十五条单考单招:录取分批次(专项)进行,各批次(专项)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按分数由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志愿,择优安排专业录取。同一批次(专项)专业志愿考生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批次(专项)及录取规则详见当年学校单考单招招生简章。

第六章 ?身体条件要求

第三十六条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应根据本人身体状况,参照相关规定,从录取、学习、从业和未来发展的角度考量,谨慎填报专业志愿。

第三十七条定向培养士官生体检按照征集义务兵的相关规定执行,士官生入校后有较强的军事体能训练,如有身体健康无法适应者慎报。

第七章 ?定向培养士官生招生录取

第三十八条定向培养士官生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中央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

第三十九条定向培养士官生招生严格按照中央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往届 毕业 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未婚,其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各专业招生人数、男女生数根据教育部和中央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联合下达的定向培养招生计划严格执行。

第四十条定向培养士官生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执行,由兵役机关负责统一组织,学校录取时严格按照有关体检要求执行。

第八章 ?收费及奖助

第四十一条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文件(甘发改收费〔2016〕652号、1133号)执行。

本科生 学费 以上级部门及物价部门批复文件为准,住宿费900元/学年。

专科生学费4500元/学年,士官生学费8000元/学年,住宿费800元/学年;现代学徒制与普通专科生收费标准一致。泰国西那瓦大学专科升本科(双证)国际班(3+2):高职(专科)阶段在我校学习3年,期间学费、住宿费和普通生一致;本科阶段在泰国学习2年,期间总学杂费约8.28万元(人民币)(实际费用参照当年收费标准),包含:国内首次签证费、注册费、教材资料讲义费、大学公共资源使用费(含校园网使用费)、国际学生管理费、论文指导费。自理费用:入境泰国后全部签证费、境外保险费、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等。

在 新生 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则按照物价部门的最新批复为准。

第四十二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第四十三条奖助贷政策:

1.考入我校的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及当地政策:

“奖”: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 奖学金;

“助”:国家助学金、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

“贷”: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在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户籍所在县办理)。

2.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勤工助学等形式给予资助;

3.单设国防助学金,在校入伍学生可以直接享受;

4.天水市麦积区琥珀镇就读我校的学生享受减免学费;

5.在中等职业院校学习期间,参加学生技能大赛获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国赛”﹞二等奖及以上、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以下简称“省赛”﹞一等奖)考入我院的新生免除第一学年学费;舟曲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秦安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积石山县职业教育培训中心、甘肃省镇原县职业技术学校等4所对口帮扶学校的“国赛”获奖以及“省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考入我院的新生免除第一学年学费。?

第九章 ?监督机制

第四十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招生工作。

第四十五条学校以“公开报名条件,公开录取标准,公开录取结果”的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931)8798186。

第十章 ?新生入学

第四十六条新生复查和体检: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和体检,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规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并报相关机构备案。对体检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一章 ? 证书 颁发

第四十七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读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相应学业水平的本科或者高职(专科)毕业证 书 ;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本科毕业生,按国家要求颁发相应学位。

第四十八条 ?高职(专科)升本科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第十一章 ?其他

第四十九条 ?本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五十条 ?学校简介、 专业介绍 等详细信息见当年各类型招生简章或通过学校招生服务网查询。

第五十一条 ?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市、自治区)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陆学校招生服务网查询。学校按考生高考报名中填写的收件地址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五十二条 ?****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镇窦家山36号(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工作处)

邮政编码:730021

学校官方网址:

学校招生服务网址:

咨询电话:(0931)8799489

传 真:(0931)8799137

学校微信公众号:lzre1951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

第五十四条 ?各类招生宣传行为及内容须经学校招生工作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工作处授权,私自宣传导致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学校从未委托他人或第三方组织进行考试、预录取、录取等相关工作,任何机构和人员向考生及家长散布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十六条?考生及家长需通过官方正规途径获取招生信息,如有疑问可进入本章程第五十二条提供的官方途径及方式进行确认。学校从未向任何单位、机构、个人违规做过任何招生承诺,请考生及家长不要轻听轻信,如造成不良影响及损失责任自负。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工作处。

第五十八条 本章程自批准签发之日起生效执行。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2022年兰州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兰州现代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 工作 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使广大考生更清楚地了解学院具体录取规则,确保教育部招生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 校招 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 考试 录取(普高招生录取)、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录取、中职升学考试录取和中高职衔接等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英文名称:Lanzhou Modern Vocational College

第五条?学校代码:14594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学校地址: 甘肃 省兰州新区九龙江街500号

第九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十条?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招生计划,研究招生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班子和招生 就业 处负责人组成。

第十一条?学院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二条?学院成立招生督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加强对招生录取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类型

第十三条?我校专科招生共有五种招生类型,按时间先后依次为: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招生、五年一贯制转段招生、中职升学考试招生、普通 高考 招生(含特殊类(精准扶贫专项)招生和普通类招生)、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最终招生类型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经教育部核准招生专业并下达招生人数。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当年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招生计划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由上级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通过学院网站及公众号等平台同时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学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七条?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学校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录取过程中遵循“分数优先”原则,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结合考生专业 志愿 ,择优安排专业录取。

第二十条?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满足,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在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的条件下,若本人服从调剂,可录取到计划未满额专业;若本人不服从调剂,将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综合评价招生,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排序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

第二十二条?五年一贯制转段招生,成绩由综合评价、笔试、获奖加分三部分构成(详见《兰州现代职业学院2022年“五年一贯制”转段升学工作实施方案》)。录取采取分数优先原则,总分相同时综合评价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三条?中职升学考试招生,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公布的考试大纲划分的8个专业类别( 农林 牧渔类、 医药 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 财经 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 艺术 类)分别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考生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总分、公共基础测试语文单科成绩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

第二十四条?普通高考招生,按投档成绩,采取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排序成绩相同时,文史类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文综单科成绩排序; 理工 类考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理综单科成绩排序。

第二十五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根据当年教育部、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组织实施。录取采取“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详见我校当年《高职扩招实施方案》)。

第二十六条?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由学院招生就业处打印《普通高考录取通知 书 》,加盖学院招生专用章和院长签名后邮寄给考生。考生收到《通知书》后,凭《通知书》到 毕业 学校或市(县、区)招生办公室领取纸质档案,办理户籍迁移等手续;学院凭《普通高考录取通知书》和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数据库核实资格后,按《 新生 报到须知》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

第二十七条?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我校学生 学习 期满并经考试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 证书 。

毕业证书学校名称:兰州现代职业学院

毕业证书信息可通过学信网()进行查询。

第七章 收费标准、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第二十九条?学院收费标准按“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执行:

学费 :4500元/年·生

住宿费:1100元/年·生

部分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届时将根据相关文件及批示予以收取。

第三十条?依照国发[2007]13号文件精神,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和奖学金,凡符合条件的学生还可以办理生源地国家信用助学贷款。

第八章 招生****

第三十一条?凡志愿报考兰州现代职业学院的考生,可登录学院官网或来电咨询我院办学情况和有关招生资讯。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新区九龙江街500号

邮政编码:730300

学院官网:

微信公众号:gs-lzmvc-dy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0931-6515061

二级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财经商贸学院: ?0931-6515311

城市建设学院: ?0931-6515266

教育艺术学院: ?0931-6515227

理工学院: 0931-6515337

旅游学院: 0931-6515358

农林科技学院: ?0931-6515159

卫生健康学院: ?0931-6515203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执行,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2年兰州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使广大考生了解学院的录取规则,充分体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能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 “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的“十公开”原则和“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品,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的“六不准”原则。

第四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名称:兰州科技职业学院

第六条 学院代码:14518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第九条 学院地址:兰州市定远镇东部科技新城园区大道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十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招生办公室拟定招生计划,研究招生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招生就业处处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十一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招生督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加强对招生录取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建立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明确到岗位、落实到人。

第十四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人员由招生领导小组抽调教务处、网络中心等部门有招生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五条 招生办公室认真贯彻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选定的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增强工作意识,确保学院招生工作公平、有序、顺利进行。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六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及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七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能全面考核,以文化课统考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遵循分数优先、志愿优先,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第十八条 当批次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考生录取不足时,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第二志愿考生,第二志愿考生不足时,按分数由高到低录取服从调剂志愿考生。

第十九条 各省级招生委员会按教育部统一规定,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照顾政策,学院原则上均予以认可并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根据学院专业设置,招生录取工作依照各省级考试院安排,一般安排在专科批次、高职高专批次进行。

第二十一条 外省考生录取批次、规程,依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进行,入学报到、收费等一切待遇与甘肃考生相同。

第二十二条 对肢体残疾但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线的考生,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三条 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录取过程中确需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考生可以通过省教育考试院录取查询平台查询本人的录取情况。

第二十四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每年将通过学院官网、学院微信公众平台,向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公布招生专业、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结果。

第二十五条 录取名单经省级教育考试院审批后,由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打印《录取通知书》,加盖学院公章,直接将《录取通知书》邮寄给考生。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凭通知书到学校或市(县、区)招办领取纸质档案;学院凭《录取通知书》和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数据库核实资格后,按《新生报到须知》办理新生入学、注册手续。

第二十六条 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并在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时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上报教育部备案。

第二十七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实行“阳光收费、亮证收费”,收费标准将严格执行甘肃省物价局、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教育厅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其学费标准为 9000元/年,住宿费900元/年(不含卧具购置费)。

第二十八条 凡按国家任务招收的普通专科(高职)学生,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在毕业时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电子注册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

第五章 奖学金设置情况及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九条 学校十分关注经济困难学生,在管好用好国家拨款及学院自筹资金设立的奖学金、勤工助学基金、困难补助的同时,积极开拓帮困助学途径,以“奖、助、补、减”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一)奖:学校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度,设立了专业奖学金及优秀新生奖等单项奖学金。

(二)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奖金8000元。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奖金5000元。

(四)助:积极拓宽勤工助学渠道,由专门机构负责为经济困难学生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五)补: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学生家庭如遇到突发性特殊困难或家庭经济困难,不能维持正常的学习生活者,可申请助学金。批准的学生都享受政策性补贴每人每年2000元生活费,比例为25%。

(六)减:对个别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学习优秀的学生,若交纳学费确有困难可申请“绿色通道”及助学贷款或减免部分学费。

第六章 招生****及其它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活动,如有考生及家长被欺诈,学校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招生咨询****

(一)学院法定代表人:孟 虎

(二)联系电话:0931-5321043

(三)传 真:0931-5223189

(四)学院网址:(五)联 系 人:祁富胜

(六)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定远东部科技新城园区大道1号

(七)邮 编:730102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兰州交通大学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兰州财经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院校,于2017年入选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有统计学等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兰州财经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兰州财经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兰州财经大学肇始于1952年成立的甘肃省人民政府行政干部学校,是黄河上游地区重要的财经大学,也是甘青宁三省(区)财经类学科专业设置齐全、办学规模最大的普通高校。

 学校现有统计学、应用经济学2个甘肃省一流(特色)学科,有统计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设计学等10个省级重点学科。

 学校现有统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应用经济学、统计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设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工商管理、会计、金融、应用统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审计、新闻与传播、税务、法律、农业、公共管理等1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现设20个二级学院,有61个普通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4个,甘肃省“一本”招生专业35个)。

 学校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3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科研平台1个。入选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入选教育部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3人,有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名师4人、省级创新创业教学团队2个、省级首批“众创空间”1个、省级创新创业试点专业4个。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结构合理。现有教职员工1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27人,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551人,博士、硕士学位教师848人;拥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优秀专家、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甘肃省领军人才、甘肃省学科带头人、甘肃省“飞天学者”、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等各类高层次人才130余人(次)。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分别与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同省内外多个地方政府和企业建立了广泛的协同创新、合作育人、创业就业战略合作关系。同时,大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英国、法国、美国、白俄罗斯的40余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与英国胡弗汉顿大学联合建立了“文化教育研究中心”,组建国内首个全日制“1+2+1”项目中美大学实验班,2021年全日制“1+2+1”项目中俄大学实验班开始招生;成立“中亚商学院”和“甘肃省白俄罗斯研究院”,与新加坡孔子学校合作建设“新加坡丝路孔子学院”,筹建“中白经贸孔子学院”,打造积极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向西向南开放的前沿合作学术平台。

 学校经过70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为重点,法学、文学、工学、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交叉融合、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构筑起了一个能够满足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财经类应用型人才培养平台。

 第三条?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分别位于兰州市薇乐大道4号(和平校区)、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段家滩校区)、兰州市城关区甸子街45号(东岗校区)。学校名称:兰州财经大学。院校代码:10741。上级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研究生(博士、硕士)、本科。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副校长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决议,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五条?由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对招生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和对招生录取的全程监督。

 第六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学科特点和专业内涵;开展招生工作调研;进行人才需求预测;制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七条?2022年我校共有61个本科专业面向30个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第八条?学校招生工作按照各省(市、区)招生机构的统一安排进行,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九条?按照各省级招生机构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投档管理模式进行录取,提档比例一般为100%。

 第十条?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原则的省(市、区),依据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坚持分数优先、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录取。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录取。如无相关规定,则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确定录取。

 第十一条?实行顺序志愿录取原则的省(市、区),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调档要求的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单科成绩确定录取。

 第十二条学校普通文、理科专业录取时,依据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原则录取。根据进档考生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其录取专业,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相应政策和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国际课改实验班、中俄实验班只录取报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对考生录取专业的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各专业无分数级差。对于投档考生总分相同的,按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录取专业。如无相关规定,则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按照数学、理综、语文、外语的单科成绩确定专业。当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已录满时,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到未录满相关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认可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降)分招生录取政策。对于各种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线投档的考生,在录取和确定专业时按标准分数同等对待。

 第十五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市、区)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周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做好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和其它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第十七条?对录取的新生通过网络和媒体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考生家长和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八条?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对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学校以英语为公共外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对艺术类专业,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市、区),执行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原则,进档考生按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进档考生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总分高者优先录取)。

 实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区),以考生所在省份的投档原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进档考生若投档成绩相同,专业课总分高者优先录取)。对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愿调剂者,按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报考我校的甘肃中职生按投档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投档总分相同时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单科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招委会的文件执行,招生专业和招生简章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备案。对脱贫地区高职(专科)毕业生单独进行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数及生源情况拟定公共课和专业课最低控制分数线,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统一向社会公布。我校普通专升本学生执行与相同或相近专业普通本科生同样的收费政策。

 第二学士学位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第二学士学位生在生均拨款、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第二十二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面向甘肃省招收的贫困地区专项招生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紧缺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中职对口招生计划、甘肃少数民族预科班、普通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具体招录计划数及政策按照国家和甘肃省有关文件执行。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学费、住宿费

 (一)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我省高等中职院校收费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6]1133号)文件,我校普通本科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如下:

 1.理科类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统计学、应用统计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地理信息科学):4300元/人·学年;

 2.工科类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4500元/人·学年;

 3.外语类专业:4300元/人·学年;

 4.艺术类专业:6500元/人·学年;

 5.其他普通本科专业:3800元/人·学年;

 6.和平校区、东岗校区住宿费:900元/人·学年;

 7.段家滩校区住宿费:700元/人·学年。

 (二)根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兰州财经大学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国际课改实验班学费正式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9]419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批复兰州财经大学中外合作办学金融学专业学费收费标准的函》(甘发改价格[2021]759号)文件,我校学费标准如下:

 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121双学位项目国际课改实验班:第一学年学费收费标准为12000元/人,第二、三学年学费按外方规定标准由就读生缴纳;第四学年学费按已批复学分制学费收费标准执行。

 2.121中俄国际实验班:学生在国内学习期间收费标准为12000/人·学年。

 (三)少数民族预科生预科期间学费:15000元/人·学年,预科期满转入本科阶段后,按预科招生当年普通本科专业相关学费标准收取学费。(甘价费[2006]120号)

 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六章 本科学生资助政策

 第二十五条 ?奖学金

 本科生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

 (二)学校奖学金

 学校设有学习优秀奖、科技创新奖、外语成绩优异奖、品德优秀奖等,奖学金奖励金额标准500元/人·学年—2000元/人·学年。

 第二十六条 ?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企事业单位(个人)及社会慈善机构等设立的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及勤工助学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第二十八条 “绿色通道”制度

 新生入校期间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关证件材料复印件,可申请缓交学费并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条 ?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由招生就业处负责,校内其他单位组织的招生宣传须经招生就业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凡未经招生就业处批准,私自宣传导致的招生问题,后果由宣传单位自负。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兰州财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考生可上网查阅或电话咨询招生录取资讯。

 学校网址:http://www.lzufe.edu.cn

 联系电话:0931-5259988

兰州理工大学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附EMS快递查询方法

兰州交通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之一,经过6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已成为一所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整体办学实力居甘肃省高校前列的教学研究型大学。2020年面向全国计划招收高水平运动队50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生项目、计划及专业

乒乓球项目:0-14名

田径项目:0-14名

足球(男子11人制)项目:0-11名

足球(女子11人制)项目:0-11名

录取专业:会计学

二、报名条件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队(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获得国家一级运动队(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考生所持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与我校招生项目一致,不得跨项报考。

(四)若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区相关政策执行。

三、报名办法

凡具备报考条件的考生,必须在生源所在地参加2020年高考报名。专项测试报名分三个环节,一是网上报名;二是网上资格审查;三是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时间:2020年1月15日-2020年2月20日。

2.报名方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通过我校本专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办理网上报名手续。网上报名时,考生须先实名注册后,才能登陆系统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时,报名时,请完整填写文字和照片信息,等待资格审查。

电子照片: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电子版照片,上传照片应为蓝底免冠证件照,要求图像必须清晰,格式须为jpeg,大小控制在35k以内。请考生在网上报名前,提前按上述要求准备好电子照片。严禁使用通过软件合成、修复、修饰的电子照片。

3.如考生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拨打电话0931-4938051、4956179,以便及时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0年2月21日-2020年2月22日。

2.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社会考生加盖报名所在地招生办的公章即可)。

(三)现场确认

1.时间:2020年3月12日。

2.地点: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综合科技楼718会议室)。

3.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

(1)《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社会考生加盖报名所在地招生办公章);

(2)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参加比赛秩序册、比赛成绩证书、运动员等级查询表等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若是集体项目获奖,请同时准备好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证明(见后附件);

(4)事先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原件。

4.报名考试费:200元。

四、体检、专项测试及相关注意事项

1.体检时间:2020年3月13日上午8:00-12:00;地点:兰州交通大学校医院(北校区大门内侧)。

2.测试时间:2020年3月14-15日。

3.测试地点:兰州交通大学体育馆(乒乓球项目)、兰州交通大学天佑体育场(田径项目)、兰州交通大学北校区体育场(足球项目)。

4.测试办法及内容

(1)乒乓球项目测试办法

①比赛:根据测试人数,采用单循环或分两阶段比赛的办法决出名次,比赛名次成绩占总成绩的80%;

②打法类型:根据球队的发展布局、打法配置及需求评定。打法类型占总成绩的10%;

③临场表现:思想作风、意志品质占总成绩10%。比赛名次成绩、打法类型成绩与临场表现成绩之和为考生测试总成绩。

(2)田径项目测试办法

①考生须报考两个项目,分为主项和副项进行测试,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测试的主项项目相一致。主项成绩占总成绩90%,副项成绩占总成绩10%,两项成绩之和为考生测试总成绩;

②竞走、马拉松项目运动队测试项目设定为10000米和5000米(主、副项由考生自定),主项成绩占总成绩90%,副项成绩占总成绩10%,两项成绩之和为考生测试总成绩。

(3)足球项目测试办法

足球项目测试分非守门员和守门员,总成绩由各分项成绩构成。

①非守门员:5×25米折返跑(20%)、传准(20%)、运射(20%)、比赛(40%);

②守门员:立定三级跳(20%)、掷远与踢远(20%)、扑接球(20%)、比赛(40%)。

5.注意事项

(1)参加兰州交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运动项目专项测试的所有考生,必须在报名所在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到时提交保险单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2)体育专项测试之前,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将被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

2.我校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合格信息将被上传至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教育部一般会于5月中下旬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确认后的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合格的考生,在文化课达到公示优惠分值的控制线基础上,按照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对于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需要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报名时间:2020年3月1-10日;考试时间:2020年4月18-19日。报名时请登录“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自主进行报名、交费。我校将根据办学定位和培养要求,自主划定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进行公示。

4.如国家、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部门有关政策进行调整,我校的招生办法也将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

联系单位: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931-4938051、4956179

联系人:王老师 焦老师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88号

邮 编:730070

招办网址:

兰州交通大学集体项目主力队员证明

为了方便广大考生报考咨询,请有意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扫码关注我校的招办微信公众号和招生咨询QQ群。

兰州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0年1月10日

2022年兰州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热情八月,阳光总是那么耀眼,你是否在期待着刻有你名字,承载着你希冀的标志着你一路走来荣耀的录取通知书,就在马上送到你手里呢。本文我整理了关于兰州理工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及EMS查询方法的相关知识。

一、兰州理工大学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

很多考生在得知自己被兰州理工大学录取了,但是不知道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可以收到,一般根据往年考生的反映,兰州理工大学录取通知书会在高考考生录取结果公布后,大概10天左右会受到录取通知书,偏远的一些地方可能需要15天左右,所以考生要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被录取了,在根据录取时间推算兰州理工大学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可以到。如果考生20天左右还没有收到录取通知书的话,可以致电兰州理工大学招生办电话,查明原因。

二、兰州理工大学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方法

1、兰州理工大学通知书网上查询:

进入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高考录取通知书特快专递邮件全程跟踪查询,输入你的准考证号,就可以看到录取通知书的物流信息了。

2020兰州理工大学通知书高考录取通知书查询入口: 2、兰州理工大学通知书微信查询:

关注EMS官方微信,即可随时查询掌握录取通知书的动态!

3、兰州理工大学通知书电子渠道查询:

通过关注EMS微信服务号、支付宝服务窗,下载手机APP,在录取通知书查询入口,输入报考时的准考证号、考生号、手机号或录取通知书邮件号码均可查询,如果注册绑定的手机号与填报志愿时的号码一致,还能随时收到EMS的主动推动信息。

4、兰州理工大学通知书电话查询:

拨打11183全国统一客服热线,通过邮件号码即可查询到邮件状态。“如果查询到录取通知书已寄出,但发生长时间未收到、网上没有信息的情况,一定要及时通过我们的客服电话11183进行邮件查询。”该负责人说道。

三、兰州理工大学简介

兰州理工大学坐落于甘肃省省会兰州市,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大学生创新型实验计划”,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国家国防教育特色学校。

学校前身是1919年创立的甘肃省立工艺学校;1958年,在组建兰州工学院的基础上,将甘肃交通大学并入,定名为甘肃工业大学;1965年,学校划归第一机械工业部,同时将东北重型机械学院和北京机械学院的水力机械、化工机械、石油矿场机械和焊接工艺及设备专业成建制全部迁入,并从湖南大学、 合肥工业大学 抽调一批教师来校工作;1998年,转制为 “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院校;2003年,正式更名为兰州理工大学。经过百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基本建成了一流工科、坚实理科、特色文科,进入国内同类高校高水平大学行列。

2019年兰州大学自主招生简章和报名条件

兰州理工大学是一所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是甘肃省首批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有应用物理学等省级一流专业,下面就由我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兰州理工大学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兰州理工大学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是甘肃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国家大学生创新型实验计划、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入选高校,国家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是甘肃省首批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是我国首批学士、硕士学位授权高校,是甘肃省第一所具有工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第一所设置工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高校。学校名称:兰州理工大学,学校国标代码:10731。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本科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三条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类型为:普通文理类、艺术类、贫困地区专项、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等。2022年学校面向全国三十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招生考试监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 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工作实际,领导开展学校本科招生的各项工作。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常设机构,负责本科招生录取及日常工作。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等因素制定分省分类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以甘肃省教育厅批复为准,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六条 学校认可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政策性加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提档和确定专业。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或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八条 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条 对于享受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根据考生高考投档成绩,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的原则分配专业。在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都同等条件下,按考生所在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确定录取专业。如无相关规定,依次比较数学语文成绩之和、外语成绩。若投档成绩和上述科目成绩均相同,则由学校依据考生投档信息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和学校其他专业志愿情况调剂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生源所在地投档规则,择优录取,考生须符合专业(专业组)设定的选考科目要求。某些专业投档线上生源不足时,我校执行省级普通高校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可调剂录取有服从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

 第十三条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产品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美术文、理)的考生,必须取得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类统考的本科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投档规则进行投档,学校负责审核录取;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前提条件下,学校按其专业志愿序列和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第十五条 报考非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考生,我校各专业不限制应试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六条 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生源地。

 第十七条 预留计划及使用

 1.根据教育部及甘肃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

 2.学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生源质量和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3.预留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会议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兰州理工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按决定执行。

 第四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八条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分制学费由公共课学分学费和专业课学分学费组成。将学分学费折算为学年学费,标准如下(甘发改收费[2012]1877号):工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55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4300元/学年;外语类专业4400元/学年;其他类专业学费为4000元/学年。

 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学费5500元/学年,三、四年级学费14000元/学年(甘发改收费[2012]14号)。

 在新生入学时如有新的收费标准,按照新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设有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爱心基金委员会等机构,同时建立了多种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帮助和指导经济困难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发放困难补助和争取社会资助。

 第二十条 兰工坪校区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兰工坪路287号。

 彭家坪校区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彭家坪路36号。

 学校网址:https://www.lut.edu.cn/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zhaosheng.lut.edu.cn/

 电子信箱: [email?protected]

 招生咨询电话:0931-2973947,2755263

 传真:0931-2755263

 邮编:730050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本科生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为进一步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促进科学选材,尊重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通过科学有效途径选拔特殊人才,结合兰州大学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我校继续实施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以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本科生。

一、领导机构

兰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

二、招生计划

我校本科生招生计划为4600名,自主选拔录取规模控制在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招生专业及报考条件

自主选拔录取主要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为充分发挥考生特长,并在培养阶段实现“因材施教”,我校按照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外国语言类、数理信息类、生命化学类、地球科学类、医药类、草业科学类8个学科大类(具体包含专业见附件1)进行自主选拔录取,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具备下列任意条件之一的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及特长选择相应的学科大类填报。

(一)高中阶段获得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省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者,或者同时获得2项不同学科省级三等奖奖励者;

(二)高中阶段积极参加科技创新活动,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者;

(三)高中阶段参加科学研究训练并取得一定成绩、表现突出者(须有成果发表证明);

(四)在语言、文学方面确有兴趣和专长,且具有发展潜质者(须提供相应专长证明);

(五)高中阶段同一门单科成绩至少三次在期末考试中全年级排名前5%者(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排名证明);

(六)中学阶段有连续五年以上俄、日、德和法语的学习经历并外语成绩优异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我校将采取学生自荐的方式接受考生申请。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个人等也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报考专业大类选择

报考我校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按照专业大类选择填报,每个大类所含专业详见附件1,每个考生仅可选择一个专业大类填报,考生所选的专业大类将作为高考录取专业的填报依据。

(三)网上报名

申请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的考生,均须在3月2日9:00至3月16日18:00登录“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报名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并打印《试点高校自主招生申请表》。

(四)申请材料准备

1.完整填写《试点高校自主招生申请表》并加盖学校公章(注:该申请表须为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并下载后打印的申请表);

2.有关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学校公章);

3.个人申请报告(学生本人亲笔撰写,主要对自身特长、学校专业认识和未来发展作说明,字数在1000字以内);

报名材料须用A4纸张印制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无需封面)。

(五)申请材料寄送

考生的申请材料由考生自行邮寄;实名推荐信由推荐单位或推荐人亲自邮寄。所有申请材料请务必通过特快专递(EMS)于3月17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寄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兰州大学贵勤楼242室,邮编:730000),逾期或材料不全将影响考核资格评定(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五、选拔程序

(一)材料初审

我校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材料初审合格的考生将获得参加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考核的资格,请申请考生于4月底前在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或者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上查看材料审核通过学生名单公示。

(二)考核时间、地点

6月14日,在兰州大学校园内进行考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核形式

自主选拔录取考核将按照学科大类分类进行考核,考核形式由笔试+面试组成,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科学思维、人文素养、社会责任、个性特长等,具体测试方案将在考核前另行公布。

(四)资格确定

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将依据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形成的综合成绩排名(笔试、面试成绩均按满分100分换算),参考学生特长和中学表现,择优确定自主选拔录取合格名单。在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上,向中西部地区、农村地区的申请考生适当倾斜。学科特长特别突出的考生(高中阶段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进入全国总决赛并获奖的考生)可结合报名材料审核情况,免予考核直接获得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资格。

自主选拔录取合格资格名单将在6月22日之前在兰州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六、志愿填报

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考生,须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按照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自主招生志愿,所填专业志愿须为自主选拔录取获得合格资格的相应学科大类中的专业。

七、录取政策

(一)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考生,其高考成绩要求可降低至生源省(市、区)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

(二)被我校确定为自主选拔录取合格的考生,录取确定专业时,满足考生获得资格的学科大类中的专业之一;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其所在省份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以上的,满足填报志愿中前两个专业之一;无法满足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但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将在考生获得资格的学科大类专业中调剂录取,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确定专业时以考生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填报系统中填报的专业为准)。

(三)经考核认定,在相关学科具有明显特长、兴趣及培养潜质的优秀学生,进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入“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萃英学院简介见附件2)。

(四)通过自主选拔录取方式录取的考生,新生入学时不得以特长为由申请转专业。如有转专业意愿,可在入校一年后根据《兰州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申请转专业。

八、监督办法

(一)自主选拔录取工作将在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我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931-8912159)。

(二)合格考生名单将报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我校招生网站及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

(三)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对考生申请材料真实性严格把关,申请者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学生的录取资格。

九、****

咨询电话:0931-8912116、8912748传真:8912229

通讯地址: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贵勤楼242室邮编:730000

兰州大学主页网址: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网址 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E-mail:zsb@lzu.edu.cn

十、本简章若与教育部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

十一、本简章由兰州大学教务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兰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学科大类专业划分

附件2:兰州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萃英学院简介

附件1:

兰州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学科大类专业划分

学科大类 专业名称 授予学位 招收考生科类 所属学院 人文学科类 汉语言文学 文学 文科 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戏剧影视文学) 文学 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2个专业) 文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 广告学 文学 哲学 哲学 哲学与社会学院 历史学基地班 历史学 历史文化学院 历史学类(含历史学、世界史、文物与博物馆学3个专业) 历史学 民族学 法学 外国语言类 英语 文学 外国语学院 俄语 文学 日语 文学 德语 文学 法语 文学 社会科学类 社会学 法学 哲学与社会学院 教育学 教育学 教育学院 法学 法学 法学院 知识产权 法学 思想政治教育 法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政治学类(含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2个专业) 法学 管理学院 管理学基地班 管理学 文理兼招 管理学类(含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行政管理5个专业) 管理学 应用心理学 理学 教育学院 经济学基地班 经济学 经济学院 经济学类(含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4个专业) 经济学 数理信息类 数学基地班 理学 理科 数学与统计学院 数学类(含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2个专业) 理学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安全 工学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工学 通信工程 工学 电子商务 工学 教育技术学 理学 教育学院 物理学基地班 理学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物理学 理学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工学 材料物理 工学 材料化学 工学 核基地班(原子核物理与核技术方向) 理学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核工程与核技术 工学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 工学 理论与应用力学基地班 理学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生命化学类 核基地班(放射化学方向) 理学 理科 核科学与技术学院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工学 化学类(含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功能材料4个专业) 理学、工学 化学化工学院 生命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态学3个专业) 理学 生命科学学院 地球科学类 大气科学类(含大气科学、应用气象学2个专业) 理学 理科 大气科学学院 地理学基地班(含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3个专业) 理学 资源环境学院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理学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理学 地理信息科学 理学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工学 环境科学 工学 环境工程 工学 地质资源类(含地质学、地球化学2个专业) 理学 地质科学与矿产资源学院 理学 土木工程 工学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地质工程 工学 医药类 临床医学 医学 理科 医学院 麻醉学 医学 医学影像学 医学 医学检验技术 理学 护理学 理学 预防医学 医学 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 管理学 口腔医学 医学 药学 理学 草业科学类 草业科学基地班 农学 理科 草地农业科技学院 草业科学 农学 农林经济管理 管理学

招生专业以正式公布为准

附件2:

兰州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

——萃英学院简介

为了贯彻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基础学科领域国际领军人才,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部署,教育部于2009-2010年分别在 北京大学 等19所大学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兰州大学作为实施该计划的19所院校之一,于2010年8月成立了萃英学院,作为基础学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试点平台,全面负责“计划”的实施工作。学院设立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和人文(文史哲)萃英班,进行拔尖学生培养模式的新探索。

学院定位:是兰州大学探索本科生培养和管理模式国际化的荣誉学院;是拔尖学生自主学习、个性发展的重要基地;是学校深化教学改革的特区。

培养目标:国际视野、本土情怀、责任担当、广博知识、领军潜质、社会栋梁。

师资队伍:60%师资从校内和国内选聘,其余教师从国外知名大学聘请。

培养模式:按照国际通用的三或四学期制安排教学,实施导师制、小班授课,依托国家(省、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文科实验平台等,开展相关课题研究;通过联合培养、暑期学习、短期考察等形式进行国际交流。

招生形式: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四个学科各15人;人文萃英班20人。

毕业去向:选送国际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攻读研究生

兰州高考准考证发放时间及打印查询网址平台入口

2022年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了规范招生 工作 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 校招 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2022年招生工作,是我校开展招生工作和录取 新生 最重要的依据。

第二章?学校概要

第三条:学校性质及简况

1.学校全称: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2.学校代码:51038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教育

4.?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5.学校地址: 甘肃 省兰州市安宁区万新北路274号

6.办学理念:高擎职业教育发展大旗,培养国内一流技术技能人才。

7.办学特点:学校位于黄河之滨,十里桃乡,高校林立,环境优雅的兰州文化区——安宁,现有各类在校生2800余人,设4系23个专业。学校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教学质量为中心”的办学方针,把培养“实用型、技能型、创新型”机械制造类和航空机电类人才作为主要目标,依托丰富的教学实践条件,发挥航空工业的办学优势,着重培养“上岗即能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技能人才。学校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显优势,以改革促发展”的办学指导思想,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纪律,重视学生素质、文化、知识、技能的培养提高,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学校坚持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模式,与航空工业兰州万里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天科技第五研究院第510研究所、航空工业兰州飞行控制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 中泰矿冶有限公司、中车集团等数百家知名企业和大中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用人合作关系,学生 就业 面向全国, 毕业生 深受社会和企业的好评。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六条: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22年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七条:经教育厅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由省教育 考试 院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的招生录取方式有:综合评价录取、“五年一贯制”转段考试录取、中职升学考试录取、普通 高考 录取等;普通高考录取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对进档考生按专业计划的100%录取。

第九条: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

第十条:我校同意并执行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学校设有机电工程系、航空工程系、信息科学系、管理系;普通高职类专业有数控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空中乘务、焊接技术与自动化、精密机械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酒店管理、模具设计与制造、数字媒体 艺术 设计、汽车营销与服务、物联网应用技术、 计算机 信息管理、工业机器人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航空电子电气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飞机电子设备维修、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机械设计制造(3D打印技术方向)、通用航空器维修、机场场务技术与管理、智能控制技术。

第十二条:我校所有专业(类)录取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第十三条:我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四条:我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省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我校招生网站查询。

第十五条:招生咨询方式:

招生办电话:?0931-7677739(兼传真)?、7677176、7660590(兼传真)

E-mail:472241616@qq.com

学校网址:;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万新路274号

邮政编码:730070

第六章?其他

第十六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经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招办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 书 。

第十七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应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逾期未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入学资格处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普通高职(专科) 学费 和住宿费的收取,根据属地原则,执行甘肃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标准。

第十九条:学校设有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分年度评定;经济困难学生可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普通专科层次招生。

第二十一条: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2022年4月25日起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1年兰州高考准考证发放时间及打印查询网址平台入口:

一、打印需要什么注意事项?

A4纸竖向打印,黑白彩色不限,使用IE浏览器打印时在“页面设置中”,把“页眉页脚”下拉框的选项全选为“空”,打印页码“1”,就可打印出一张完美的准考证。

准考证尽量打印在一张纸上,如果打印二张,第二张纸上显示的其他信息,用第一张含考生信息(考生号、考试地点,考试地址)就可以。

二、登录密码忘记怎么办?

三种方式,一手机短信找回,二密码邮箱找回,三考生本人带身份证到报名的区县招生办公室找回。

三、收不到手机验证码,无法确定手机号等填写的高考考生信息?无法打印准考证?

在网站开放时间时可以查询考生的信息,如果遇到手机接收不到验证码、考生信息填写错误等问题,以及其他无法打印准考证请联系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按区县招生办公室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区县招生办公室,更改考生信息。

四、为何网站链接打不开?

省考试院网站,登录有固定的时间限制只有在7月1至10日(每天9:00—20:00)可以登录。考生和家长注意在以后的志愿演练和填报志愿、查询志愿等情况,省考试院信息平台是固定时间开放的。第一天登录的人比较多,可以稍晚点登录。

文章标签: # 招生 # 录取 # 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