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教育新闻 教育新闻

高考招生简章2019年版,高考招生简章2019年

tamoadmin 2024-05-22 人已围观

简介1.邵阳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第三条 学校遵循?德

1.邵阳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高考招生简章2019年版,高考招生简章201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招生秩序,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遵循?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竞争、择优录取、公正选才的原则?录取新生。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西南政法大学。

第五条 院校代码:10652。

第六条 办学性质和类型: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同重点建设的高校,是由重庆市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西南政法大学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西南政法大学相应学科的学士学位。

学校办学条件良好,基本设施齐备,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1.34亿元,校舍建筑面积65.29万平方米。学校占地总面积2600余亩,现有教职工1500余人。学校在校全日制学生2.4万余人。学校图书馆是重庆市首批?古籍重点保护单位?,馆藏纸质资源203万册,中外文数据库64个。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研究生。

第八条 办学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

第九条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备招收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港澳台侨生、香港免试生、澳门保送生、内地西藏班考生、内地新疆班考生、新疆民族预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及中外合作办学法学专业等特殊类别考生的资格。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招生政策,审定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办公室。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学校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重庆市教委阳光招生等相关要求,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4530名(不含港澳台华侨考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招生政策,本着教育公平的原则,考虑生源质量、就业需求等因素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我校预留本科招生计划45名,主要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十五条 学校将经教育部备案的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

取时,学校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生比、近第十六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1.05以内,生源好的省份可适当扩大比例。其它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一般原则为1:1.2以内;具体情况由各省招办在投档前根据生源情况与学校商榷后确定。提前批公安武警类专业由于有身体条件及性别限制,调档比例控制在1:1.5以内。

第十七条 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专业于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执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余普通本科专业在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用技术本科于本科第二批次录取。具体录取批次原则上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为准。

第十八条 报考我校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的规定。同时,针对部分专业的特殊性,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报考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的公安武警类专业考生,我校不单独组织面试和体能测试,但考生原则上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法规教育司关于印发〈 中国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教学司〔2003〕16号)中有关政治及身体条件的规定。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采取志愿清的方式,即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批准投档的考生,我校优先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及我校录取原则录取。不录取无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同时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及特长的方式进行。即按投档成绩高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如其第一专业志愿未满额,则将其安排在该专业,如已满额,则看其下一志愿,直至处理完该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再视其是否服从调剂进行处理。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

第二十一条 由于江苏省实行高考改革,我校对江苏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为:选测科目最低成绩要求为B+B+以上,必测科目须达到4C1合格及以上等级,进档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二)国家二级以上运动员(特别是田径、排球项目);

(三)获得全国(高中)奥林匹克竞赛(单科)二等奖以上;

(四)参加北大、清华艺术冬令营获二级证书以上的艺术特长生。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本科提前批次的公安武警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控制在15%以内。

第二十四条 录取时相关科目要求:本科第一批次所有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语文单科成绩均及格;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统计学、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专业原则上要求数学单科成绩及格。我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生入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填报。

第二十五条 法学专业是学校的特色专业,法学专业学生由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共同培养,适用于同一培养方案。录取至法学专业的考生随机分到以上五个学院学习。

第二十六条 面向重庆市开展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面向全国开展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相关合格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规定进行(详情可上网查询)。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束后,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站查询。

第二十八条 在学校收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提供的正式录取审批名册后,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由学校寄发通知书给考生本人。对规定期限内没有报到又未向学校提出延期报到书面申请的学生,学校将视其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自负。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九条 收费标准:本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方式。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的学费标准预收学分学费和专业学费。2016级各专业学年制学费标准如下(供参考,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局当年批复为准):

(一)英语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6800元;我校与英国考文垂大学合办法学专业在我校每年学费28000元,在英国考文垂大学学费由英方决定;其他本科提前批次、第一批次录取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5600元;应用技术本科法学专业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

(二)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

学生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十条 奖助学金制度:为了鼓励优秀学生报考,学校设立了新生奖学金(特等奖3万元、一等奖2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5000元);为了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争优创先,学生除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外还设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多种社会捐资奖学金。具体奖项详见我校学生工作部网站。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者,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二条 本科招生工作****:

学校网址:http://www.swupl.edu.cn

招办电话:023?67258088 67258828

招办网址:http://zs.swupl.edu.cn

招办邮箱:xsczsb@swupl.edu.cn

招生监察电话:023?67258493

招生监察邮箱:xzhpb@swupl.edu.cn

招办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宝圣大道301号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401120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代办招生事宜,有关招生录取工作请直接与学校本科招生部门联系。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或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相关链接:

2015高考实用信息 | 2015高考试题及答案 | 2015高考作文题目 | 2015高考作文点评 | 2015高考 分数线预测 | 2015高考成绩查询 | 2015高考志愿填报 | 2015高考分数线 | 2015高考录取查询

邵阳学院2019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工作要求,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 西南财经大学 。办学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上级主管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本科、全日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

第三条 颁发证书: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 西南财经大学 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西南财经大学 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生工作部(处)组成。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学校本科生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学校相关规定;

2.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拟订学校招生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6.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

7.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 西南财经大学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七条 西南财经大学 招生录取工作受教育部统一领导,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本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西南财经大学 面向全国招生。根据国家政策要求、我校生源结构、各省考生人数和生源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学校将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主要用于解决实行平行志愿省份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考生录取。

第九条 录取原则

1.学校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不超过105%;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调档比例不超过120%。

2.学校对进档考生采用?分数级差法?确定专业,各专业志愿间的分数级差依次为?3分、2分、1分、0分、0分?。当等效基准分(投档成绩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分数)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之和再次排序。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中外合作办学的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专业只录取填报了该专业志愿的考生,不接受专业调剂。

3.我校在江苏省录取时,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AB,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2B。其他特殊类型招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执行。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安排专业。各专业优先将第一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按照高考总分从高到低依序录取;各专业在第一专业志愿没有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再将第二专业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须未被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者)按照高考总分从高到低依序录取,以此类推。

4.报考双语实验班以及英语、商务英语、中外合作办学的工商管理类(会计学)专业的考生,如所在省级招办组织英语口试,考生须参加口试且成绩合格。我校开设的双语实验班、国防生以及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商务、英语、商务英语、中外合作办学的工商管理类(会计学)等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将采用英语授课。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应当谨慎填报以上专业。

5.我校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定向招收和培养国防生,只招收年龄在17至20周岁(截至入学当年8月31日)、英语语种、军检合格的男性高中毕业生,应往届均可报考,在提前批次录取。

6.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7.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四川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二条 我校本科招生网站:http://zb.swufe.edu.cn/,咨询电话:(028)87092355,传真:(028)8709291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28)87092232。

第十三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 西南财经大学 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相关链接:

2015高考实用信息 | 2015高考试题及答案 | 2015高考作文题目 | 2015高考作文点评 | 2015高考 分数线预测 | 2015高考成绩查询 | 2015高考志愿填报 | 2015高考分数线 | 2015高考录取查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有关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我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邵阳学院

 学校代码:10547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性质:公办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全日制

 学校地址:湖南省邵阳市

 学校简介:

 邵阳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的省属多科性本科院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学校位于湘西南历史文化名城?湖南省邵阳市,交通便利,景色秀丽;学校现有李子园、七里坪两个教学校区,校园占地面积1796亩;校舍面积51.8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7.27亿元,教学仪器设备原值1.11亿元;馆藏图书125.9万册,电子图书47万册,中外文期刊1108种,学术专业数据库27个。学校现有15个院系,有食品工程、机械工程2个硕士点。有57个本科专业,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十大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共18078人,面向2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四条 学生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邵阳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由邵阳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我校设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编制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六条 我校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对象、招生批次与招生计划

 第七条 凡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我校。

 第八条 我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招收本科生。

 第九条 在湖南省按?本科二批?招生批次录取,在其他省(市、自治区)按当地省级招生办(考试机构,下同)规定的招生批次录取。

 第十条 如出现某一省(市、自治区)生源良好而另一个省(市、自治区)生源不足的情况时,我校将对分省计划作出调整,将生源不足的省(市、自治区)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自治区)招生。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达到录取分数线的前提下,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以考生的投档成绩作为排队时的基准成绩(对加分考生按加分后的成绩排队),遇到同分投档成绩,高考原始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在平行志愿投档时,如遇到多名高考原始成绩同分,按照各省的文件说明进行同分录取,文件上没有说明的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可以录取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

 第十四条 对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根据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投档情况,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校内专业投档、录取。校内专业投档、录取分三轮进行:

 第一轮:根据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第二轮: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轮未录满的专业。

 第三轮: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前两轮未录满的专业。

 第十五条 对非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投档后,我校将按?分数优先?、?专业清?的原则录取。

 第十六条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考生的英语成绩按照百分制折算后不得低于70分。报考其它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外语类课程实行英语教学。

 第十七条 所有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十八条 报考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外语口试合格。

 第十九条 音乐、美术、体育类专业的录取分数线由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部分构成。其录取原则是:在坚持德智体综合考核、专业志愿优先的前提下,对湖南省的考生按湖南省统一划定的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录取线择优录取;对我校组织专业考试(校考)的省份,考生须同时获得省级招生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统考)和我校校考相应专业合格证书才能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和音乐学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美术类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50%,音乐学专业总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音乐表演、舞蹈学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对我院不单独组织美术类、音乐类专业考试的浙江省、河南省、安徽省,考生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我院不单独组织美术类专业考试的江西省,考生美术类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办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湖南省外的体育学类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二十条 除特殊专业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一条 音乐表演、舞蹈学、旅游管理三个专业体检要求除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外,还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并且音乐表演专业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舞蹈学专业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1.58米以上;旅游管理专业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56米以上。

 第二十二条 我校招生录取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办提供的途径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也可登录我校网站通过招生录取查询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第五章 学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学费标准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我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单项奖等多种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校助学金等。

 第二十五条 我校设有高考优秀考生奖学金。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填报我校志愿(征集志愿除外),并被录取到我校就读的考生,减免学费壹万元:

 ① 高考成绩达到或超过生源地重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文、理科考生;

 ② 湖南省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前30名,且文化成绩达到一般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美术类专业考生;

 ③ 湖南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前30名,或湖南省音乐类专业统考主专业成绩前20名,且文化成绩达到一般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音乐类专业考生;

 ④ 高中阶段参加过世界中学生运动会(比赛),或获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单项前10名,或省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举办的中学生运动会单项前6名,或省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举办的中学生篮球、排球、足球团体比赛前3名,且文化成绩达到一般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体育类专业考生。

 第二十六条 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各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中相应类别的考试。

  第二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和文化、专业成绩测试等。对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参与招生,有关招生事宜请直接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招生咨询****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 :0739-5432591 5431791

 传 真:0739-5430133

 电子邮箱 :hnsyxyzsb@163.com

 学校地址 :湖南省邵阳市

 邮政编码 :422000

 学校网址 :  第三十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邵阳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邵 阳 学 院

  二○一五年四月十日

文章标签: # 招生 # 专业 # 录取